法制文物日历丨八月三日 · 秦 ·《赘婿》
八月 · 书于简帛
秦 ·《赘婿》
秦令竹简,现藏于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共三枚,单面书写,长27.5 厘米、宽 0.6 厘米。内容主要为对官员婚姻的约束。令文规定,狱史、令史、有秩吏及属、尉佐级别以上的官吏,任职两年以后入赘的,免去官职;在职两年之前入赘而能休去妻室的,可不免;任职两年以后,居家不在他当差的郡县,如果在当地购买房舍而娶妻,免去官职;如果家不在咸阳而在咸阳娶妻,以及之前娶妻于他县而之后在此县当差的,不适用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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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