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三月二十三日 · 清 · 敕建傅恒宗祠碑
【名称】敕建傅恒宗祠碑
【时间】清·乾隆十四年(1749)三月初七日内阁奉上谕,三月二十四日题准,四月初十日工部奏办
【地点】原在北京东城区景山东街东口路北,1986年移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形制】高590、宽148、厚59厘米
【评述】清代谕旨碑。螭首龟趺,下承海漫,边框浮雕云龙纹,两侧高浮雕蛟龙出水纹饰。额篆“敕建”,满汉文合璧。碑身满汉文各13行。傅恒(1722-1770),字春和,满洲镶黄旗人,户部尚书米思翰之孙,察哈尔总管李荣保第九子,孝贤纯皇后(乾隆帝的第一任皇后)之弟,《清史稿》有传。乾隆十四年(1749)正月以平定金川军功封一等忠勇公。乾隆三十五年(1770)七月卒,谥文忠。碑文记傅恒在大小金川战役中的功绩,乾隆敕谕“照勋臣额宜都、佟国维之例,敕建宗祠,春秋致祭”。礼部遵旨议称:“照例建立正祠三间,各设暖阁,按昭穆安设神主。”乾隆谕批:“正祠著盖五间。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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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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