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五月二十二日 · 清 · 建霍渠分水铁栅图
【名称】
建霍渠分水铁栅图
【时间】
清 · 雍正四年(1726)
【地点】
山西洪洞县广胜寺霍泉分水亭旁
【形制】
高241、宽78、厚24厘米
【评述】
清代水利图碑。螭首方趺,碑两面刻。阳、阴额均篆“建霍渠分水铁栅详”。碑阳刻文24行,满行70字,内容系平阳府为建渠制利民息讼并请勒石垂久的请示报告,以及上级官府的逐级批示。详文述自宋、明以来洪洞、赵城两县的水利争讼多因分水不均而起,提出“法都门水栅之制,铸铁柱十一根,分为十洞,洪三赵七”,以免门限石、逼水石易于被人为弃置、碎毁之不足。随详文一同向上级呈报的还有刻于碑阴的“建霍渠分水铁栅图”。图中描绘了广胜寺及霍渠流向,在分水设施处标注“南北霍渠三七分水铁栅”,分水亭两侧有“平政桥”牌坊和碑亭。此碑即立于碑亭之中。碑由署理平阳府事刘登庸立,原任赵城县知县江承諴书丹,赵城县知县王极昭篆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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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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