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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 · 《抗日救国二十条主张》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丨九月十八日 · 民国 · 《抗日救国二十条主张》

 

【名称】

《抗日救国二十条主张》
【时间】1936年6月1日

【评述】1935年11月28日,朱德与毛泽东联名发表了《抗日救国宣言》,呼吁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6年6月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发表大会宣言及抗日救国初步纲领。同日,毛泽东、朱德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和中国人民抗日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的名义,联名发布布告,向全国人民、各党派、团体、军队提出二十条救国救民的主张。布告指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四年以来,我国失地八百万方里,东北四省亡掉之后,华北五省也名存实亡。现在日本帝国主义又在宁夏和阿拉善旗设立特务机构”,西北五省危在旦夕。在此紧要关头,主张“停止内战,不分红军白军,一致抗日”,号召“全国人民、全国军队团结起来,拥护苏维埃红军的主张,为保卫西北而奋斗,为保卫华北而奋斗,为保卫中国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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