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一月二十四日 · 《土十五副将军黄严饬兵士恪遵军令晓谕》
《土十五副将军黄严饬兵士恪遵军令晓谕》
【时间】太平天国丙辰六年三月十二日(1856年4月18日)
【评述】清咸丰六年(1856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经略江西,将曾国藩围困在南昌城内,境内大部分地区归附。为严明军纪,代理军务的土十五副将军黄“奉翼王五千岁贵谕”,发布恪遵军令晓谕。土十五副将军黄即黄玉昆,为石达开岳父,善刑讼,赏罚严明,在石达开奉命进攻江南大营、解天京之围时,代理江西军务。
《晓谕》原件高98厘米,宽50厘米,毛边纸墨书,年款处钤长方形朱印,印文为“太平天国土十五副将军”。《晓谕》全文为:
01真天命太平天国土十五副将军加三等黄 为
02 晓谕严禁兵士人等不准私行下乡虏掠民房事。照得
03 本大臣等恭奉
04天命,并奉
05 翼王五千岁 贵谕,广招天下英才,大展仁义,所过之地皆秋毫不犯。今据该地乡民禀称,近有不法兄
06 弟擅行下乡,私进民房掳掠民财。如此行为大干法纪,为此特行晓谕,仰尔兵士人等,务须静守
07 营规,恪遵军令,斯为品行端方。
08天堂子女倘或仍重蹈前辙,准尔该处乡民扭赴
09 本衙,该乡民即赏给银五两,该不法之兄弟即按
10天法斩首,首游营示众,决不宽贷,以儆后患,以惩将来,不致人步亦步也。各宜自爱勉之望之,切切晓谕。
11太 平 天 国 丙 辰 六 年 三 月 十二 日
12 晓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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