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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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31 阅读数:
2019年5月31日
星期五
农历己亥年·四月廿七
五月 · 符之验
清 · 提督衙门侦缉队铜牌
清代铜牌,现藏于北京警察博物馆。长方形,四周有圆角。顶端阴刻有阿拉伯数字“233”,底端从右往左阴刻有汉字“二三三號”。中部铸有双龙戏珠纹,中间从右往左横向铸有“提督衙门”,下方竖向铸有“侦缉队”。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清政府实行官制改革,改巡警部为民政部,内、外城巡警总厅分别组建了侦缉队,隶属两厅司法处管辖。依照《侦缉队章程》,侦缉队主要侦缉命盗和其他刑事案犯,以及奉旨严拿的要犯和长官指名的要犯。其队官和队兵凭借侦缉队执照可以直接搜查逮捕现行犯和逃犯。因此牌无可佩带的系孔,故推测为执照等象征提督衙门侦缉队身份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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